根据《高等学校会计制度》规定,按照上级部门决算编审工作要求,为按时完成我校本年度预算收支任务,做好2018年度财务决算工作,财务处将对学校各项财务收支事项进行年终清理、结算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清理所有往来账款
(一)凡应上缴学校财务的收入(包括继续教育收入、培训收入、资产出租收入、水电费等),请于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上缴。
(二)凡在财务处有借款尚未报销、归还的部门、单位和个人(包括部门借款、科研借款等),请于2018年12月20日前到财务处报销所借款项,逾期未归还按学校财务有关规定办理。
二、自2019年1月1日起将执行《政府会计制度》,按教育厅关于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关安排,为保证学校新旧会计制度衔接、账务系统升级、年终结算及决算工作顺利完成,财务处自2018年12月21日起,关闭网上报账系统,停止对外服务。2019年1月11日各项业务恢复办理。
三、根据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及我校财务报销、档案管理等实际情况,自2019年1月1日起,开始启用A4版式财务报销票据粘贴单。各部门可在2019年1月1日后到财务处领取新的报销贴票。
温馨提示:
请有报销业务需要办理的部门、单位和个人及时整理好相关报销材料,于规定日期前办理业务。因年底报账集中,请大家合理安排报销时间,特别提醒报账人员不要集中在最后一周报销,避免排队等候。